[摘要] 日前,国家发改委发文称:“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”,其中,物业费、停车费的收费价格引来的关注多
政策发布
商品小区有才能自行定价
日前,国家发改委发文称:“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”,其中,、停车费的收费价格引来的关注多。
洛阳市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,新政策实施的必备条件是小区要成立,通过业主委员会,能够自主选择公司,这样的小区才能够放开或者停车费。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小区,仍将按照 指导价进行收费。
而达到要求的小区,放开和停车费这两项指导价格,意味着物业费及停车费标准 不再出具指导价了,实行自行定价。
收费现状
实施细则未发布,收费按旧标准执行
对于此次发布的新政,该负责人表示:“新政刚刚发出,河南省和洛阳市对于执 策的相关细则尚未制定发布,就洛阳本地的情况而言,政策落地需要一个过程。”
记者了解到,目前,洛阳市小区的,仍按照早前洛阳市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洛发改收费〔2009〕40号)进行收取。
根据的管理资质,每月每平米的收费标准分别为:一级收费0.56元,二级收费0.46元,三级收费0.36元,四级收费0.26元;高层住宅物业费每月每平米收费标准分别为:一级收费1.35元,二级收费1.10元,三级收费0.90元,四级收费0.70元。
利用小区共用场地和道路停车的,根据具体的设施服务条件,可按道路停车每辆每月不超过50元、共用场地停车每辆每月不超过80元收取车位使用维护费。
记者走访
业主、物业、管理部门三方观点不一
新政策发布后,大河报记者走访洛阳市诸多小区,关于新政策,业主、物业、管理部门等各执一词,不少业主担心“并不是好事儿”,则“哭诉”经营亏本,管理部门表示,成立,是业主表达自己诉求的好办法,但成立业主委员会,并不是一件容易事。
●市民担心
走访中,家住丽新路的杨先生表示,对于现在小区内物业和停车收费价格比较满意,但主要问题在于,停车位太少。“小区没有地下停车位,地上公用的停车位有一部分也被卖了出去,供租用的车位越来越少,有幸抢到租车位,每次都提前交一年的。”他还说,如果放开价格,恐怕不是提前交费就能占住车位。和杨先生一样,大多数受访市民大的担忧莫过于价格可能“飘飘然”。
●物业诉苦亏本
对于市民的担忧,景华路延安路口 某住宅小区的负责人则倒出一肚子苦水。据他介绍,目前,实 府指导价,而成本涵括服务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等多项内容,物价上涨后,各项费用随之上涨,但物业费控制在一定标准内无法上涨。“我们公司还能够做到收支平衡,但市区有些物业公司已经在亏本运营了。”
走访中,记者了解到,对于来说,费用自定也不是一件容易事。定鼎南路某住宅公司相关负责人希望, 能够出台更为详细的地方性服务法规。同时,他也坦言:“放开价格,我们也很担忧,市场竞争会变得更加激烈,同时,如果小区和就价格没法达成一致,业主不认可我们制定的价格,那该怎么办。”
●成立难
洛阳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新政策中重要的一点,就是小区要成立,才能享有放开价格的资格。但就这一点来说,新政策执行起来,困难重重。
记者了解到,目前,洛阳市共有各类住宅小区近1800个,成立的小区不足60个,其中还包括一些小区自治组织。
那么,为何成立的小区连3%都没有呢?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,业主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组织,属于公益性质,也就是说,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需要付出时间、耐心,但是收入寥寥。
房管局
价格短期难,竞争将提升服务
对于记者走访情况,洛阳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据数据显示,洛阳市现有460余家,多数处于微利甚至亏本经营的状态。“一旦利润微薄或者亏本状态下,物业公司很难再保质保量完成,也就无法满足业主要求,这也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矛盾升级的原因之一。”
他还说,如果放开定价,意味着不再限定高价,可能会 来保证利润空间,但前提一定是提高服务水平。在他看来,政策放开价格,市场将朝良性发展,这也是新政策的本意。
对于市民担心的 问题,该负责人说:“管理混乱的老旧小区,或者停车位比较紧张的小区,放开后,价格可能会较以前有所上涨,其一是成本原因,其二则是供求原因。”他表示,对于一般小区来说,虽然放开收费,但物业或者停车费上涨的可能性并不大,因为上涨需要小区同意,那就得小区业主集体商议,如果大部分业主都反对 ,这个价格就涨不起来。
同时,他也强调:“放开价格并不代表着可以漫天要价,新政策中也专门强调了 问题,但一切都等实施细则公布后,才能确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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